联系电话:13811432784
极速提问
最近会话
延庆违法分包后拖欠工程款律师联系电话:13811432784

 

起诉村委会的建设工程案件,大获全胜了🎉
法律精湛,不负重托!委托人对工程施工完毕后,对方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尾款!天用律师团队研判案情、收集证据、专业辩护,成功收回36万余元工程款项!选择专业团队,结果才更有保障!
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把这个再审搞定,加油✊🏻,因为我坚信,正义有时候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当事人第四次委托天用律所处理工程款纠纷,一次又一次的信任,也赢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第四次成功和解,快速要回工程款以及税金共计95万元。调解中心团队致力让每一笔欠款都能顺利回款!
开心,在24年1月的最后一天,春节前客户收到了回款👏👏👏
春节以前最大的期待是:尽可能多的案件收到/民事调解书/,这代表着纠纷止于节前,节后可以重新出发🌈
重要的事:这周6🈷️ 17日,法官老师亲临现场[庆祝][庆祝][庆祝]分析案情并现场给分析报告! 工程欠款别拖延!时间是债务人的保护伞☂。本周六 6月17日下午2点,建工实战专家团队现场教你要账!马上扫码报名!名额有限,法官老师亲临现场
2022年,对方(建材公司)将防火门、入户门工程交予我方作业,我方按照对方要求完成了所有工程的安装,并形成了《工程款支付证书》,但是对方却一直无故拖延,本案律师通过以诉促调的方式,在法院达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
中途被迫退场,工程款怎么计算?没合同、没结算单,能要回工程款吗?5月30日17:30 民商律师分享会,真实案例展示,类案策略分享!运用谈判调解、财产保全、债权转让、诉讼等,多种解决方案帮你快速要回工程款!
强制被甲方清场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
包工头没签劳务分包合同 结算单没对方公章 天用律师完善证据链 法院判决支持劳务费
正所谓“不打无准备之仗”, 天用【模拟法庭】预判案件走向, 提前做好应对措施、见招拆招! 资深专家、精英律师群贤毕至, 让严谨的法律思维碰撞出智慧的火花! 教科书般为委托人追偿400万元股权转让款!
马上年底了,各位工程老板,您的工程款要回来了吗?专家顾问分享会由有40年司法经验的专家老师,帮您策划解决方案,优先和解,缩短要账周期,呆账变利润!
中途退场、拖延结算、项目挂靠,怎么快速要回工程款? 被迫中途退场,工程量如何确定? 如何应对恶意拖延结算的难题? 没有合同,如何证明施工人身份? 07/15 19:00-20:00,专家老师教你快速要回工程款
追讨工程欠款的途径: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2、找追债公司帮助。3、法律途径。 工程欠款起诉流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拖欠工程款律师 拖欠工程款能申请赔偿吗
天用建工团队特色 1,专业维护建筑商、材料商、实际施工人的权益。 2,长期举办《如何快速收回工程款》讲座,满足这些客户既不想撕破脸皮,又真想拿回真金白银的想法。 3,团队由“审理建工案件30年的退休法官+专业律师+调解中心”组成,调解优先,以诉促调。
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对方拒绝或拖延验收的解决方案

友情链接

万名专业答主在线
  • 5
    帮助人数 2129
    回复率 100%
    认证: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5
    帮助人数 2786
    回复率 100%
    认证: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5
    帮助人数 2779
    回复率 100%
    认证: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5
    帮助人数 2841
    回复率 100%
    认证: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联系电话:13811432784
复制成功
电话: 13811432784
用我千方百计,解你千头万绪。
我知道了